為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,構建土地管理利用良好秩序,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,近日,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徹底清理整治“大棚房”的緊急通知》,要求各地對以設施農業(yè)為名違法占用農用地建設“大棚房”進行清理整治,對發(fā)現的“大棚房”問題,要立即制止違法建設及租賃行為,迅速依法依規(guī)查處,堅決從速整改,堅決徹底取締。
近年來,河北一些地方出現個別企業(yè)和人員以設施農業(yè)項目為名,擅自改變農業(yè)用途,在農業(yè)大棚內部或附近建設居住、休閑等性質房屋;有的建成后出售、出租,有的引誘、蠱惑他人購買大棚后自建房屋。
通知明確,“大棚房”屬于違法產物,不論購買“大棚房”或購買大棚后自建房屋,違法建筑物的相關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;自建“大棚房”的,建房人還應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存在違法建設“大棚房”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應抓緊將違法設施進行拆除,退還被非法占用的土地,恢復土地原狀;違法破壞耕地情形嚴重的,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對拒不停止和拒不整改的,將嚴格依法查處。
通知提醒廣大群眾,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,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自覺抵制“大棚房”,對發(fā)現的“大棚房”問題違法線索,可撥打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依法如實舉報。
(來源:中國自然資源報)